太平东说念主寿保障河南分公司总司理被警告并处罚金4万元
(原标题:太平东说念主寿保障河南分公司总司理被警告并处罚金4万元)
2024年4月28日,国度金融监督惩办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金罚决字〔2024〕73号,刘中秋(时任太平东说念主寿保障河南分公司总司理)(简称:太平东说念主寿),其对太平东说念主寿保障河南分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核准骨子持行高管责任的造孽违法行径负有包袱。
依据《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等惩办东说念主员任职经历惩办规则》(保监会令〔2018〕4号)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障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度金融监督惩办总局河南监管局对刘中秋(时任太平东说念主寿保障河南分公司总司理)警告并处罚金4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历为2024年4月21日。
《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障法》第八十一条:保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等惩办东说念主员,应当品行精湛,纯熟与保障联系的法律、行政律例,期权平台具有持行责任所需的野心惩办智商,并在职职前赢得保障监督惩办机构核准的任职经历。保障公司高等惩办东说念主员的领域由国务院保障监督惩办机构规则。
《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保障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抗本律例矩,有下列行径之一的,由保障监督惩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过时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一)未按照规则报送能够救济施展、报表、文献、贵府的,能够未按照规则提供联系信息、贵府的;(二)未按照规则报送保障条件、保障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则涌现信息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家:天眼君